文化創意產業----這個名詞興起於2000年左右,顧名思義是以發展文化,強調特色,為目的的創意方向,以期望地方特色得以建立與發揮,藉此創造人文,與兼雇經濟發展。立意本是好的,對地方產業也能成為推動方向。在台灣尤其經由電影事業帶動觀光與商品發展確有成效。
然而由於政府大力推動,以輔導方式逕行預算分配,就帶來許多虛假的弊病,而讓文化創意逐漸成為斂財名詞,遠離成效了。
首先設計界中從少數有感覺創造文化特色的設計師,變成了一窩風所有設計師都搶著做,
無論對文化有無瞭解,只要霑一點邊就可以申請輔導經費,此舉看是推動,實是催毀,讓文創使命曲解,市場迅速飽和,商品浮濫,品質低落,漸漸流於兩者,
先其一是為了輔導金而做設計,後其二是為了騙客戶作文創商品再賺設計費,而讓客戶捲入一場同質競爭之中,懂行銷知識的人都知道,同質競爭只有一條路,就是價格競爭。
但是事實上這兩點都還不是最大的弊病,頂多只是瓜分了政府的錢,打壓了源起的文創人,流於招標至上,讓設計力皿滅,公關界與學界藉由評審使影響力坐大,干預預算使用,如此而已。
但是事實上更大的影響在於,忽視文創市場的本質--------
文創所帶動的決多數商品,並非賣給在地消費者,而是外來以及出外的兩種客戶群,所以根本上文化創意產業的基礎就是觀光產業,平時生活在當地的居民並不會因為商品走向文創而對增加購買力,這個現象在香港與台灣均普遍發生過,就如東方的設計吸引外國人頻頻得獎,西方的文化吸引東方人成為崇洋是一樣的,
因此在沒有觀光資源的地方,推動文創發展,只是讓在地的產業多花冤望錢,期待成功中再次破滅而已。
但是反過來說,若是在地人受文創影響而改變購買品牌,此時又演變成政府干預市場發展,以文創為名,破壞了原有在地的品牌發展,與產業生態,讓多年辛苦經營品牌特質的企業被一窩風的平頭化。
以中國大陸為例,古都名城,長安,洛陽,南北京,歷史遺跡,長城,三山五岳,自然生態,東西湖,錢塘,與眾多山光水色,文人遺址,川署,三國,淮安,秦淮,異國風情,哈爾濱,青島,上海,名寺大佛歷朝歷代更是多不勝數。
凡此等等均有深厚文化內涵,言之不盡,然而也多早已是人山人海的觀光景點,發展興盛的經濟重鎮,正是因為其固有歷史價值,使其及早就已經優先打下了經濟基礎,此時多已是富裕之都了。
試問文化創意之預算編列如此龐大,不是無異於強要富裕之地錦上添花,而讓原本就沒有觀光資源的窮城窮地不得雪中送炭,不是嗎?如此一來文創預算越高,豈不使得窮者愈窮富者愈富了,更加擴大了貧富不均了,不是嗎!
凡事過尤不及,當文創之言眾說紛紜之時,同等於此產業之商機已然沒落了,市場法則就是這樣,在別處或許影響緩慢,在大陸就更不可能不發展過度了。
寫此文章提醒諸友深思,慎思,小心佈局,西北不富,何言富之有?
不可否認文化創意對於不懂市場變化,開發能力弱的企業有很大幫助,而這樣的廠商在大陸十分眾多,市場行銷在台灣是一步步走過的知識,現今大陸學的再多也只是在知識與現象中摸索,需要幫助的企業十分眾多。
短期之間四年內文創會帶進商機讓經濟成長,但是生命短暫,因為產官學三界均不之文創之後方向為何,纔會產生此種破壞生態,揠苗助長的作為。何以有此一說?分析如下:
文化事業的根基是為出版業,因為有出版業所以當今學問得以公佈流傳,然而順應自然在網路興起的同時,書籍市場銳減,導致出版商難以生存,以至於反轉了出版產業生態,以往作者編寫完交付出版商,可以立即得到一部份版費,贈書,並且依銷售量抽成,今轉變成為要自付印刷費用,上架費用,方能出版,如此轉變兩方均合情合理,唯獨產業走向沒落,文化無以為繼,因為翻譯國外書籍,遠比新創作廉價,寒窗苦讀研究十年,成本百萬也許才能寫出一本有價值的書創造當下文化,但卻因書店的上架費過高,市場萎縮雙邊壓力,導致難以出版,這種現象起於2002年,就在文化創意產業推動發展的過程中一路並行,豈不可笑之至。
對隨經濟快速成長的觀光產業一路興旺,帶動文創發展的商機昭然若顯,但同時間真正從事文化發展的產業正落,所有文化工作者其一生成就正面臨封鎖,再次顯現出強要錦上添花,不見雪中送炭的事實,
泱泱大國難道就連文化創意的思維也只能抄襲嗎?而不求現實環境的真知嗎!
然而由於政府大力推動,以輔導方式逕行預算分配,就帶來許多虛假的弊病,而讓文化創意逐漸成為斂財名詞,遠離成效了。
首先設計界中從少數有感覺創造文化特色的設計師,變成了一窩風所有設計師都搶著做,
無論對文化有無瞭解,只要霑一點邊就可以申請輔導經費,此舉看是推動,實是催毀,讓文創使命曲解,市場迅速飽和,商品浮濫,品質低落,漸漸流於兩者,
先其一是為了輔導金而做設計,後其二是為了騙客戶作文創商品再賺設計費,而讓客戶捲入一場同質競爭之中,懂行銷知識的人都知道,同質競爭只有一條路,就是價格競爭。
但是事實上這兩點都還不是最大的弊病,頂多只是瓜分了政府的錢,打壓了源起的文創人,流於招標至上,讓設計力皿滅,公關界與學界藉由評審使影響力坐大,干預預算使用,如此而已。
但是事實上更大的影響在於,忽視文創市場的本質--------
文創所帶動的決多數商品,並非賣給在地消費者,而是外來以及出外的兩種客戶群,所以根本上文化創意產業的基礎就是觀光產業,平時生活在當地的居民並不會因為商品走向文創而對增加購買力,這個現象在香港與台灣均普遍發生過,就如東方的設計吸引外國人頻頻得獎,西方的文化吸引東方人成為崇洋是一樣的,
因此在沒有觀光資源的地方,推動文創發展,只是讓在地的產業多花冤望錢,期待成功中再次破滅而已。
但是反過來說,若是在地人受文創影響而改變購買品牌,此時又演變成政府干預市場發展,以文創為名,破壞了原有在地的品牌發展,與產業生態,讓多年辛苦經營品牌特質的企業被一窩風的平頭化。
以中國大陸為例,古都名城,長安,洛陽,南北京,歷史遺跡,長城,三山五岳,自然生態,東西湖,錢塘,與眾多山光水色,文人遺址,川署,三國,淮安,秦淮,異國風情,哈爾濱,青島,上海,名寺大佛歷朝歷代更是多不勝數。
凡此等等均有深厚文化內涵,言之不盡,然而也多早已是人山人海的觀光景點,發展興盛的經濟重鎮,正是因為其固有歷史價值,使其及早就已經優先打下了經濟基礎,此時多已是富裕之都了。
試問文化創意之預算編列如此龐大,不是無異於強要富裕之地錦上添花,而讓原本就沒有觀光資源的窮城窮地不得雪中送炭,不是嗎?如此一來文創預算越高,豈不使得窮者愈窮富者愈富了,更加擴大了貧富不均了,不是嗎!
凡事過尤不及,當文創之言眾說紛紜之時,同等於此產業之商機已然沒落了,市場法則就是這樣,在別處或許影響緩慢,在大陸就更不可能不發展過度了。
寫此文章提醒諸友深思,慎思,小心佈局,西北不富,何言富之有?
不可否認文化創意對於不懂市場變化,開發能力弱的企業有很大幫助,而這樣的廠商在大陸十分眾多,市場行銷在台灣是一步步走過的知識,現今大陸學的再多也只是在知識與現象中摸索,需要幫助的企業十分眾多。
短期之間四年內文創會帶進商機讓經濟成長,但是生命短暫,因為產官學三界均不之文創之後方向為何,纔會產生此種破壞生態,揠苗助長的作為。何以有此一說?分析如下:
文化事業的根基是為出版業,因為有出版業所以當今學問得以公佈流傳,然而順應自然在網路興起的同時,書籍市場銳減,導致出版商難以生存,以至於反轉了出版產業生態,以往作者編寫完交付出版商,可以立即得到一部份版費,贈書,並且依銷售量抽成,今轉變成為要自付印刷費用,上架費用,方能出版,如此轉變兩方均合情合理,唯獨產業走向沒落,文化無以為繼,因為翻譯國外書籍,遠比新創作廉價,寒窗苦讀研究十年,成本百萬也許才能寫出一本有價值的書創造當下文化,但卻因書店的上架費過高,市場萎縮雙邊壓力,導致難以出版,這種現象起於2002年,就在文化創意產業推動發展的過程中一路並行,豈不可笑之至。
對隨經濟快速成長的觀光產業一路興旺,帶動文創發展的商機昭然若顯,但同時間真正從事文化發展的產業正落,所有文化工作者其一生成就正面臨封鎖,再次顯現出強要錦上添花,不見雪中送炭的事實,
泱泱大國難道就連文化創意的思維也只能抄襲嗎?而不求現實環境的真知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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